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主任

公告日 114/01/02
刊登起迄日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職稱 主任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之50號
工作內容 1.綜理總務室各項業務。 2.配合醫院發展政策辦理相關業務。 3.職業安全及環保事務管理。 4.承辦上級交辦之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有醫療院所醫務行政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品性廉潔,具工作熱誠、主動勤奮、負責盡職。
聯絡方式 1 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均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 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服務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 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3. 聯絡電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人事室何先生 電話號碼:05-3790600#20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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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職稱

主任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綜理總務室各項業務。 2.配合醫院發展政策辦理相關業務。 3.職業安全及環保事務管理。 4.承辦上級交辦之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有醫療院所醫務行政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品性廉潔,具工作熱誠、主動勤奮、負責盡職。

聯絡方式

1 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均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 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服務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 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3. 聯絡電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人事室何先生 電話號碼:05-3790600#20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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