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約聘社工人員
公告日 | 114/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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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2 ~ 114/01/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約聘社工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衛中心:1名(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辦理加害人處遇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2階(296薪點)至7等5階(392薪點):大學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 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3階(312薪點)至7等5階(392薪點):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 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3階(312薪點)至7等7階(424薪點):大學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07-7134000#4123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及下午13:30~17:30來電。 請詳閱本局公告簡章: 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C6CBEC186ACDEC86 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備用性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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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聘社工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負責辦理加害人處遇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2階(296薪點)至7等5階(392薪點):大學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 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3階(312薪點)至7等5階(392薪點):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 具下列資格條件者,敘6等3階(312薪點)至7等7階(424薪點):大學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07-7134000#4123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及下午13:30~17:30來電。 請詳閱本局公告簡章: 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C6CBEC186ACDEC86 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備用性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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