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秘書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5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
工作內容 | 1.綜理秘書室業務。 2.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或得權理),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該職缺為預估缺。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附以下資料掃描檔並具結與正本相符: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16:30止。 六、洽詢電話:(05)6972005 分機103人事室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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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綜理秘書室業務。 2.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或得權理),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該職缺為預估缺。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附以下資料掃描檔並具結與正本相符: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16:30止。 六、洽詢電話:(05)6972005 分機103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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