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臨僱管理師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5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臨僱管理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
工作內容 1.本局心理衛生業務、統籌款案件之審核、控帳、傳票編製及支用報表事項。 2.開立付款憑單-代辦經費。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會計相關科系畢業之碩士學歷。 (2)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會計相關科系畢業之學士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4.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5.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薪資:新臺幣4萬1,850元整,享勞健保。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彭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143。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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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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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臨僱管理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本局心理衛生業務、統籌款案件之審核、控帳、傳票編製及支用報表事項。 2.開立付款憑單-代辦經費。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會計相關科系畢業之碩士學歷。 (2)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會計相關科系畢業之學士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4.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5.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薪資:新臺幣4萬1,850元整,享勞健保。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彭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143。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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