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業務助理
| 公告日 | 114/01/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2 ~ 114/01/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 工作內容 | 1.開立傳票、憑單及編製會計月報等。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具熱忱、積極,有相關經驗尤佳。 |
| 聯絡方式 |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格式不符者,恕不錄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月8日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會計室收,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 281鄭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高中以上28,780元,大專以上29,500元。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開立傳票、憑單及編製會計月報等。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具熱忱、積極,有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格式不符者,恕不錄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月8日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會計室收,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 281鄭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高中以上28,780元,大專以上2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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