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業務助理

公告日 114/01/03
刊登起迄日 114/01/02 ~ 114/01/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工作內容 1.開立傳票、憑單及編製會計月報等。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具熱忱、積極,有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格式不符者,恕不錄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月8日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會計室收,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 281鄭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高中以上28,780元,大專以上29,500元。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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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開立傳票、憑單及編製會計月報等。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具熱忱、積極,有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格式不符者,恕不錄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月8日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會計室收,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 281鄭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高中以上28,780元,大專以上2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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