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1/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1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 |
工作內容 | 1. 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查核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二)具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且具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10日17時前,依順序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或送達本局報名【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簡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話、學(經)歷及簡要自述等內容,並黏貼個人彩色照片)。 2.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非附表所列之科系者,應再檢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確認曾修習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且不得跨科系認定。) 4.曾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等相關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退計畫約用人員」,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聘用通知書。 (四)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提出學校或相關證明後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應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五)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 二、甄選項目及方式: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於本府勞工局網頁公布參加甄選人員名單,並通知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視情況增列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甄選當日請自行準備考試用具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查核。 (三)本次甄選方式採筆試及面試: 1.第1試(筆試):分選擇題及公文撰寫兩大項,測驗內容為勞工行政及勞動相關法令,以藍或黑筆作答,測驗時間為1小時。 2.第2試(面試):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面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二者成績依佔分比例加總後即為甄選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序位。 三、參加甄選名單及甄選結果公告: 甄選作業相關事項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 labor.taichung.gov.tw/)網頁。 四、報到日期:公告錄取後7日內。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計畫補助情形及績效考核成績得續聘。 |
聯絡方式 | (一)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增列備取。 (二)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289111轉35229,尹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1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查核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二)具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且具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10日17時前,依順序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或送達本局報名【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簡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話、學(經)歷及簡要自述等內容,並黏貼個人彩色照片)。 2.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非附表所列之科系者,應再檢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確認曾修習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且不得跨科系認定。) 4.曾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等相關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退計畫約用人員」,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聘用通知書。 (四)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提出學校或相關證明後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應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五)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 二、甄選項目及方式: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於本府勞工局網頁公布參加甄選人員名單,並通知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視情況增列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甄選當日請自行準備考試用具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查核。 (三)本次甄選方式採筆試及面試: 1.第1試(筆試):分選擇題及公文撰寫兩大項,測驗內容為勞工行政及勞動相關法令,以藍或黑筆作答,測驗時間為1小時。 2.第2試(面試):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面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二者成績依佔分比例加總後即為甄選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序位。 三、參加甄選名單及甄選結果公告: 甄選作業相關事項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 labor.taichung.gov.tw/)網頁。 四、報到日期:公告錄取後7日內。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計畫補助情形及績效考核成績得續聘。
聯絡方式
(一)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增列備取。 (二)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289111轉35229,尹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