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技士

公告日 114/01/03
刊登起迄日 114/01/03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動物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
工作內容 1.動物防疫、保護等業務。 2.長官交辨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動物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1月23日(四)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 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佐證資料(以下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4.最近派令影本。 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錄取,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認有需要機關得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者放棄切結後,由備取者遞補)。 聯絡人資訊:人事蕭先生(聯絡電話:037-320049#1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動物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1.動物防疫、保護等業務。 2.長官交辨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動物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1月23日(四)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 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佐證資料(以下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4.最近派令影本。 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錄取,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認有需要機關得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者放棄切結後,由備取者遞補)。 聯絡人資訊:人事蕭先生(聯絡電話:037-32004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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