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技士
公告日 | 114/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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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3 ~ 114/01/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動物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 |
工作內容 | 1.動物防疫、保護等業務。 2.長官交辨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動物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1月23日(四)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 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佐證資料(以下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4.最近派令影本。 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錄取,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認有需要機關得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者放棄切結後,由備取者遞補)。 聯絡人資訊:人事蕭先生(聯絡電話:037-320049#10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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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動物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1.動物防疫、保護等業務。 2.長官交辨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動物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1月23日(四)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 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佐證資料(以下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4.最近派令影本。 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錄取,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認有需要機關得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者放棄切結後,由備取者遞補)。 聯絡人資訊:人事蕭先生(聯絡電話:037-32004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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