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生活輔導員
公告日 | 114/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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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
職稱 | 生活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市瑞光里香揚巷1號 |
工作內容 | (一) 依據安置兒少身心發展階段及個別化需求,配合照顧服務計畫提供生活照顧。 (二) 建立安全依附關係及生活常規,提升個案生活自理能力。 (三) 促進就學適應及原生家庭親情連結,以促進個案正向發展。 (四) 採輪班方式提供照顧服務。 (五) 其他配合機關需求應辦理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1. 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2. 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3. 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 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判斷分析及規劃執行能力。 (四) 具有兒少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家(屏東市瑞光里香揚巷1號)或專人於本家上班時間(114年1月10日下午5時前)送至本家收發室,收件人請書寫:「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之家少教科」,並註記:「報名參加兒少服務約用生活輔導員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家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三) 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 1. 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 2.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最高學歷在校成績單。 5.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上內政部網頁線上申請) 6. 其他證明文件,如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結訓證書、各類教師教育學程結訓證書,其他證照證書等,無則免。 (四) 上開資料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五) 本報名資料經投遞本家受理後,恕不予退還,甄選人員如需備份,請先自行影印留存後再行寄送。 連絡電話08-7223434轉270 少教科呂科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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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職稱
生活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依據安置兒少身心發展階段及個別化需求,配合照顧服務計畫提供生活照顧。 (二) 建立安全依附關係及生活常規,提升個案生活自理能力。 (三) 促進就學適應及原生家庭親情連結,以促進個案正向發展。 (四) 採輪班方式提供照顧服務。 (五) 其他配合機關需求應辦理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1. 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2. 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3. 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 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判斷分析及規劃執行能力。 (四) 具有兒少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家(屏東市瑞光里香揚巷1號)或專人於本家上班時間(114年1月10日下午5時前)送至本家收發室,收件人請書寫:「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之家少教科」,並註記:「報名參加兒少服務約用生活輔導員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家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三) 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 1. 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 2.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最高學歷在校成績單。 5.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上內政部網頁線上申請) 6. 其他證明文件,如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結訓證書、各類教師教育學程結訓證書,其他證照證書等,無則免。 (四) 上開資料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五) 本報名資料經投遞本家受理後,恕不予退還,甄選人員如需備份,請先自行影印留存後再行寄送。 連絡電話08-7223434轉270 少教科呂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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