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4/01/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3 ~ 114/01/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
工作內容 | 電腦文書處理、協助辦理環境衛生清潔、廢棄物及資源回收工作及各項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三親等內血親、姻親迴避進用)之規定。 2.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 3. 滿20歲以上。 4.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5. 具基本文書作業能力及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有手排自小客車為優)。 6. 薪資: 新臺幣28,590元整。 |
聯絡方式 | 徵選方式 : ■書面審查 ■面試 1.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受理。 地址: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大同路3號。 2.檢附文件如下: (文件若有缺漏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 (1) 履歷表(請務必使用本所提供格式,未使用者恕不受理)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最近一個月公立醫療院所勞工體檢表證明文件(須有醫院證明章) (4) 具結書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如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 3.期限:民國114年01月0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格式不符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郵寄或親送(以送達為準)至「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財行課」收,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臨時人員」。 4.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由本所另行銷毀。 5.書面資料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本所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本所得予從缺。 6.備註: 本次甄選如有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報名事宜:李小姐 (聯絡電話:037-823115分機125) 工作內容:曾先生 (聯絡電話:037-823115分機128)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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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電腦文書處理、協助辦理環境衛生清潔、廢棄物及資源回收工作及各項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三親等內血親、姻親迴避進用)之規定。 2.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 3. 滿20歲以上。 4.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5. 具基本文書作業能力及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有手排自小客車為優)。 6. 薪資: 新臺幣28,590元整。
聯絡方式
徵選方式 : ■書面審查 ■面試 1.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受理。 地址: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大同路3號。 2.檢附文件如下: (文件若有缺漏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 (1) 履歷表(請務必使用本所提供格式,未使用者恕不受理)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最近一個月公立醫療院所勞工體檢表證明文件(須有醫院證明章) (4) 具結書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如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 3.期限:民國114年01月0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格式不符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郵寄或親送(以送達為準)至「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財行課」收,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臨時人員」。 4.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由本所另行銷毀。 5.書面資料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本所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本所得予從缺。 6.備註: 本次甄選如有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報名事宜:李小姐 (聯絡電話:037-823115分機125) 工作內容:曾先生 (聯絡電話:037-823115分機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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