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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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3 ~ 114/01/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社會人文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
工作內容 | (一)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銀髮俱樂部及共餐等老人福利業務。 (二) 長期照顧服務、智慧里長聯繫窗口。 (三) 課內財產管理。 (四)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五) 具第一線為民服務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本所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社會人文課黃課長,電話:02-22811484分機11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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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銀髮俱樂部及共餐等老人福利業務。 (二) 長期照顧服務、智慧里長聯繫窗口。 (三) 課內財產管理。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五) 具第一線為民服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本所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社會人文課黃課長,電話:02-22811484分機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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