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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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
工作內容 | 一、僑外生獎助學金相關業務。 二、僑外生招生宣導相關業務。 三、僑外生輔導及人才培育資料彙整相關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機構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二、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擅資料彙整及簡報製作,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三、英文或其他外語能力。 四、其他事項: 1. 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7,800元或44,280元。 2. 本職務係代理專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114年1月16日至116年3月18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3. 本部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聘(僱)用。有前述情形者,請勿投件。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封面請註明:應徵國際司外生科職務代理人)、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機構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1月1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簡小姐收(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三、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簡小姐,電話:(02)7736-591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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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僑外生獎助學金相關業務。 二、僑外生招生宣導相關業務。 三、僑外生輔導及人才培育資料彙整相關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機構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二、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擅資料彙整及簡報製作,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三、英文或其他外語能力。 四、其他事項: 1. 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7,800元或44,280元。 2. 本職務係代理專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114年1月16日至116年3月18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3. 本部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聘(僱)用。有前述情形者,請勿投件。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封面請註明:應徵國際司外生科職務代理人)、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機構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1月1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簡小姐收(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三、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簡小姐,電話:(02)7736-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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