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專案助理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5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專案助理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
工作內容 一、協辦本處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相關事項。 二、定期檢視、記錄本處伺服器與資訊系統運作情形及異常情況排除。 三、本處資通訊設備弱點修復作業相關事項。 四、ISMS文件維護更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資訊處理相關學系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熟悉文書處理軟體及電腦操作。 三、細心負責、對於承辦業務能自我精進。 四、無「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9點有關迴避進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方式應徵本職缺: (一)採紙本報名: 1.請檢具下列資料(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專案助理員職缺」,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自傳,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請於113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收(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04)。 (二)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成一個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本職缺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至376薪點(薪資每月新臺幣37,800元至50,760元),進用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起薪(折合薪資每月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具完善考核晉級制度、年終工作獎金等福利,僱用計劃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專案助理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協辦本處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相關事項。 二、定期檢視、記錄本處伺服器與資訊系統運作情形及異常情況排除。 三、本處資通訊設備弱點修復作業相關事項。 四、ISMS文件維護更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資訊處理相關學系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熟悉文書處理軟體及電腦操作。 三、細心負責、對於承辦業務能自我精進。 四、無「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9點有關迴避進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方式應徵本職缺: (一)採紙本報名: 1.請檢具下列資料(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專案助理員職缺」,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自傳,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請於113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收(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304)。 (二)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成一個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本職缺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至376薪點(薪資每月新臺幣37,800元至50,760元),進用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起薪(折合薪資每月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具完善考核晉級制度、年終工作獎金等福利,僱用計劃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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