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1/0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4 ~ 114/01/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3等職務代理人(220薪點,29,700元)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意者請於114年1月9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工作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 |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一)協助規劃文書及檔案業務。 (二)檔案歸檔點收、立案編目、保存維護、清理及銷毀。 (三)檔案調卷、查詢、催還及應用服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自114年2月3日或到職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蘇小姐 06-2160216#125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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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4 ~ 114/01/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3等職務代理人(220薪點,29,700元)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協助規劃文書及檔案業務。 (二)檔案歸檔點收、立案編目、保存維護、清理及銷毀。 (三)檔案調卷、查詢、催還及應用服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自114年2月3日或到職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蘇小姐 06-2160216#125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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