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民代表會
組員

公告日 114/01/04
刊登起迄日 114/01/03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南庄鄉民代表會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南庄鄉民代表會 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大同路1號2樓。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工作內容 1、一般行政及議事業務。 2、辦理出納及公庫業務。 3、印信典守及其他。 4、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 5、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施行細則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無紙化,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 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為利資格審查,請完整依序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或採購證書」等資料至徵才系統。 三、列候補人員2 人,候補期間5 個月。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會得予從缺。 四、報名人員如有違公務人員任用法或陞遷法等規定或所檢附之文件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聯絡電話:(037)822076(余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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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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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3 ~ 114/01/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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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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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行政及議事業務。 2、辦理出納及公庫業務。 3、印信典守及其他。 4、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 5、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施行細則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無紙化,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 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為利資格審查,請完整依序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或採購證書」等資料至徵才系統。 三、列候補人員2 人,候補期間5 個月。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會得予從缺。 四、報名人員如有違公務人員任用法或陞遷法等規定或所檢附之文件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聯絡電話:(037)822076(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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