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駕駛(預估缺於115年7月16日出缺)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5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職稱 駕駛(預估缺於115年7月16日出缺)
職系
職等 技工、駕駛俸點90-170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208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工作內容 1、載送區長及其他長官之公務行程。 2、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期間協助人員運送及物資載運。 3、支援各課室公務之人員及物資載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或駕駛(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僱用支專案技工、工友除外)。 2、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聯絡方式 1、請檢附調僱意願表、甄選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以上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聯絡人:秘書室 汪先生 電話:2351-1711轉9207。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件,不足額恕不寄還。 4、本次甄選駕駛錄取名額1名(預估缺於115年7月16日出缺),增列候補1名。 5、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6、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支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定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7、薪資:依據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規定辦理,薪資範圍為2萬8,680元至3萬8,11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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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職稱

駕駛(預估缺於115年7月16日出缺)

職系

職等

技工、駕駛俸點90-170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載送區長及其他長官之公務行程。 2、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期間協助人員運送及物資載運。 3、支援各課室公務之人員及物資載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或駕駛(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僱用支專案技工、工友除外)。 2、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聯絡方式

1、請檢附調僱意願表、甄選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以上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聯絡人:秘書室 汪先生 電話:2351-1711轉9207。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件,不足額恕不寄還。 4、本次甄選駕駛錄取名額1名(預估缺於115年7月16日出缺),增列候補1名。 5、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6、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支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定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7、薪資:依據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規定辦理,薪資範圍為2萬8,680元至3萬8,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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