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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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地址:970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一、財產管理及場地租借。 二、校園修繕事項管理。 三、全校電源、水源及能源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性別不拘,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 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 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 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二、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尤佳。 五、熟悉 Word、Excel、網路操作等應用處理能力尤佳。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總務處 03-8312208(工作內容)、人事室03-8312216 (報名資格)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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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財產管理及場地租借。 二、校園修繕事項管理。 三、全校電源、水源及能源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性別不拘,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 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 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 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二、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尤佳。 五、熟悉 Word、Excel、網路操作等應用處理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總務處 03-8312208(工作內容)、人事室03-8312216 (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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