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
科員
公告日 | 114/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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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庫署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4樓(新店線景美捷運站3號出口,步行約10分鐘) |
工作內容 | 1、 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含高普初等考試)者。 3、 具獨立作業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公文寫作。 4、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及具FB、Instagram等網路溝通軟體之管理經驗尤佳。 5、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報名相關請洽(02)2322-7512游小姐;業務相關請洽:(02)2322-8072林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3/11/07~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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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庫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含高普初等考試)者。 3、 具獨立作業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公文寫作。 4、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及具FB、Instagram等網路溝通軟體之管理經驗尤佳。 5、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報名相關請洽(02)2322-7512游小姐;業務相關請洽:(02)2322-8072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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