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04
刊登起迄日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一、月支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2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係一年一僱,視僱用計畫及工作表現為續僱依據)】。
工作內容 1.路燈維護管理業務。2.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報備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機車駕照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人員)。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足額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265邱視導。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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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路燈維護管理業務。2.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報備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機車駕照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人員)。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足額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265邱視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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