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 114/01/04
刊登起迄日 114/01/03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
工作內容 一、資料室管理及戶籍資料專案規劃執行。 二、印鑑業務相關事項。 三、傳真查詢及傳真代發戶籍登記申請書及附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四、具戶政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114年4月10日出缺,並為本所門牌及到府服務業務承辦人之代理人。 二、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學歷證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未上傳或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甄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dthr.gov.taipei/)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四、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2-25942569轉51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3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資料室管理及戶籍資料專案規劃執行。 二、印鑑業務相關事項。 三、傳真查詢及傳真代發戶籍登記申請書及附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四、具戶政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114年4月10日出缺,並為本所門牌及到府服務業務承辦人之代理人。 二、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學歷證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未上傳或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甄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dthr.gov.taipei/)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四、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2-25942569轉51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