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 114/01/06
刊登起迄日 114/01/06 ~ 114/01/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207-5號,本分所苗栗場區
工作內容 一、工作時間: (一)每週工作5日,週休2日之時間應依本分所乳牛科技系協調輪派方式。 (二)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三)上下班時間:上午5:00至9:00;下午2:00至6:00。 二、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乳牛育種、飼養管理、飼料調配工作。 (二)協助辦理牧草栽培、農機具操作工作。 (三)協助辦理畜牧廢棄物處理及試驗數據填報等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 65 歲人員不予進用。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第 28 條各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9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採通訊或現場報名,不受理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地點: (一) 郵寄報名:應考人應於114年1月9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3684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207-5號「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秘書室」收,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二) 現場報名:應考人應於114年1月9日前,至本分所乳業研究大樓一樓秘書室公文收發(3684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繳交相關表件。 五、報名應繳表件: 繳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 1 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報名表 1 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知識或技術者之工作經驗證明。 (四)汽機車駕照影本。 (五)普通大貨車、職業大貨車駕照或鏟裝機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六)家中未飼養牛、羊、鹿等家畜切結書(附件2)。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上應貼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須清晰)及最近 1 年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請勿用生活照)。 (二)報名表件填妥後,須詳細核對應填各欄及應繳各件是否確無遺漏或錯誤,然後依序將報名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汽機車駕照影本與普通大貨車、職業大貨車駕照或鏟裝機證照影本(無則免附)、家中未飼養牛、羊、鹿等家畜切結書,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切勿用訂書機),平整裝入 A4 信封內(請勿摺疊),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出,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為確保個人權益,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填寫、應考資格證件是否繳交,相片及身分證影本是否黏貼。另為利連絡,請詳實填寫114年2月底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連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三)補件程序:應繳資料不全者,由本分所秘書室以電話通知,應考人應於通知後 24 小時內以傳真方式(傳真:037-911700)補件,並主動來電確認,始完成報名補件手續,逾時未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應考人繳交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予以扣考;於甄試完畢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者,予以解僱。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如因提供之聯絡電話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六)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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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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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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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時間: (一)每週工作5日,週休2日之時間應依本分所乳牛科技系協調輪派方式。 (二)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三)上下班時間:上午5:00至9:00;下午2:00至6:00。 二、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乳牛育種、飼養管理、飼料調配工作。 (二)協助辦理牧草栽培、農機具操作工作。 (三)協助辦理畜牧廢棄物處理及試驗數據填報等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 65 歲人員不予進用。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第 28 條各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9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採通訊或現場報名,不受理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地點: (一) 郵寄報名:應考人應於114年1月9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3684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207-5號「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秘書室」收,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二) 現場報名:應考人應於114年1月9日前,至本分所乳業研究大樓一樓秘書室公文收發(3684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繳交相關表件。 五、報名應繳表件: 繳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 1 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報名表 1 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知識或技術者之工作經驗證明。 (四)汽機車駕照影本。 (五)普通大貨車、職業大貨車駕照或鏟裝機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六)家中未飼養牛、羊、鹿等家畜切結書(附件2)。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上應貼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須清晰)及最近 1 年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請勿用生活照)。 (二)報名表件填妥後,須詳細核對應填各欄及應繳各件是否確無遺漏或錯誤,然後依序將報名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汽機車駕照影本與普通大貨車、職業大貨車駕照或鏟裝機證照影本(無則免附)、家中未飼養牛、羊、鹿等家畜切結書,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切勿用訂書機),平整裝入 A4 信封內(請勿摺疊),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出,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為確保個人權益,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填寫、應考資格證件是否繳交,相片及身分證影本是否黏貼。另為利連絡,請詳實填寫114年2月底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連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三)補件程序:應繳資料不全者,由本分所秘書室以電話通知,應考人應於通知後 24 小時內以傳真方式(傳真:037-911700)補件,並主動來電確認,始完成報名補件手續,逾時未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應考人繳交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予以扣考;於甄試完畢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者,予以解僱。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如因提供之聯絡電話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六)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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