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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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5 ~ 114/01/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301號 |
工作內容 | 1. 主辦學校營養午餐相關業務之執行、監督作業。 2. 貧困學生午餐補助之申請。 3. 經管學校財產、物品相關業務 4. 兼任家長會幹事,協助處理會務、財務管理等相關事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1.專科以上畢業 2.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校聯絡電話:(03)9981024#182。柯小姐;業務內容請洽總務處(03)9981024#131余主任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完整上傳。 (2)未填寫履歷表自傳,或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 (3)線上報名請於114年1月16日前完成。 四、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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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5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主辦學校營養午餐相關業務之執行、監督作業。 2. 貧困學生午餐補助之申請。 3. 經管學校財產、物品相關業務 4. 兼任家長會幹事,協助處理會務、財務管理等相關事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1.專科以上畢業 2.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校聯絡電話:(03)9981024#182。柯小姐;業務內容請洽總務處(03)9981024#131余主任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完整上傳。 (2)未填寫履歷表自傳,或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 (3)線上報名請於114年1月16日前完成。 四、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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