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06
刊登起迄日 114/01/06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本分署及所轄工作站(經營企劃科)。
工作內容 (一)林業技術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公文製作、工作積極認真、具服務熱忱。 (三)具有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四)能執行野外調查作業及勝任山區現場實務工作。 (五)具有林務相關工作經驗或具備野外植物辨識能力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應徵約聘助理(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1月15日前逕寄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人事室(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應徵人員履歷表(需貼上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工作經驗之內容及期間)。 2.學經歷相關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二)上述資料請以長尾夾或迴紋針裝訂,資格條件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分署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本分署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談日後1星期內,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名,視成績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起訖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月8日止或計畫期滿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申請復職,本聘用人員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分署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六)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9-2365226轉31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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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6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一)林業技術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公文製作、工作積極認真、具服務熱忱。 (三)具有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四)能執行野外調查作業及勝任山區現場實務工作。 (五)具有林務相關工作經驗或具備野外植物辨識能力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應徵約聘助理(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1月15日前逕寄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人事室(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應徵人員履歷表(需貼上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工作經驗之內容及期間)。 2.學經歷相關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二)上述資料請以長尾夾或迴紋針裝訂,資格條件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分署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本分署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談日後1星期內,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名,視成績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起訖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月8日止或計畫期滿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申請復職,本聘用人員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分署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六)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9-2365226轉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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