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1/06
刊登起迄日 114/01/06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產學合作處
工作內容 (1)本校產學合作、技術服務與公民營事業機構產學合作等計畫管理。 (2)協助產學合作處行政、研考及個資管理業務。 (3)全國技專校院資料庫相關業務填報。 (4)承辦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協助校內老師申請並完成簽約事宜。 (5)產學推動組內控、自我評鑑、個資等秘書室相關業務。 (6)支援產學合作處各組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碩士以上學歷。 (2)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尤佳。 (4)具備公文、會議報告與計畫書撰寫能力。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頁維護能力。 (6)具公文處理或學校、政府機關行政經歷。 (7)具細心、責任心與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1月22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產學合作處產學推動組職務代理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請假、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人員到職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113/12/05~1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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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本校產學合作、技術服務與公民營事業機構產學合作等計畫管理。 (2)協助產學合作處行政、研考及個資管理業務。 (3)全國技專校院資料庫相關業務填報。 (4)承辦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協助校內老師申請並完成簽約事宜。 (5)產學推動組內控、自我評鑑、個資等秘書室相關業務。 (6)支援產學合作處各組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碩士以上學歷。 (2)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尤佳。 (4)具備公文、會議報告與計畫書撰寫能力。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頁維護能力。 (6)具公文處理或學校、政府機關行政經歷。 (7)具細心、責任心與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1月22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產學合作處產學推動組職務代理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請假、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人員到職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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