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聘用副研究員
公告日 | 11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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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30 ~ 114/0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職稱 | 聘用副研究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縣⺠⼤道2段7號18樓 |
工作內容 | ⼀、本會⾦融制度與監理政策之研擬、建議、研究發展及其協調聯繫事項。 ⼆、國內外總體經濟⾦融情勢、綠⾊及永續⾦融、⾦融科技或⾦融教育等政策措施蒐集、研究、分析、協調聯繫及成果追蹤匯報等事項。 三、專案研議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者: (⼀)國內外經濟、⾦融、商學、管理、資訊、法律等與本會業務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學位,並具有與擬任⼯作項⽬相當之研究⼯作⼀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作有關之重要⼯作經驗⼆年以上者。 (⼆)國內外經濟、⾦融、商學、管理、資訊、法律等與本會業務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學位,並具有與擬任⼯作項⽬相當之研究⼯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作有關之重要⼯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作經驗者。 ⼆、具備基礎英文讀、寫能⼒;如具全⺠英檢中級合格或相當程度以上者尤佳。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發起⼈、負責⼈、董事、監察⼈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依「公務⼈員任⽤法」第26條及「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官對於配偶、三親等(⼆親等)以內⾎親、姻親及共同⽣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陞遷、調動及其他⼈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會聘⽤副研究員每⽉待遇依「聘⽤⼈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員俸點⽀給報酬標準表」及「本會及所屬機關聘⽤⼈員聘僱⼈員進⽤及評核作業要點」⾃424薪點起敘(⽉酬標準:依個⼈條件敘薪,每⽉約新臺幣68,857~94,516元,單⼀薪俸,無任何加給或津貼)。 聘⽤期限: ⼀、初聘:聘⽤報到⽇⾄114年12⽉31⽇。 ⼆、續聘:依⼯作表現得予續聘⼀年。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式:採線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格式請⾃本會網站http://www.fsc.gov.tw/「便⺠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本會徵才之空⽩履歷表」之約聘僱⼈員履歷表)、最⾼學歷證件(如係國外學歷證件,應檢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之影本)、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需為全職⼯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與英檢證書(如有)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傳(約1千字)(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4年1⽉14⽇下午5時前⾄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 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A2NA==。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中英文筆試及⾯試,錄取與否概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 額4名,候補期間⾄114年3⽉31⽇⽌。 三、聯絡電話:02-89680240李⼩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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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30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職稱
聘用副研究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本會⾦融制度與監理政策之研擬、建議、研究發展及其協調聯繫事項。 ⼆、國內外總體經濟⾦融情勢、綠⾊及永續⾦融、⾦融科技或⾦融教育等政策措施蒐集、研究、分析、協調聯繫及成果追蹤匯報等事項。 三、專案研議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者: (⼀)國內外經濟、⾦融、商學、管理、資訊、法律等與本會業務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學位,並具有與擬任⼯作項⽬相當之研究⼯作⼀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作有關之重要⼯作經驗⼆年以上者。 (⼆)國內外經濟、⾦融、商學、管理、資訊、法律等與本會業務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學位,並具有與擬任⼯作項⽬相當之研究⼯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作有關之重要⼯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作經驗者。 ⼆、具備基礎英文讀、寫能⼒;如具全⺠英檢中級合格或相當程度以上者尤佳。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發起⼈、負責⼈、董事、監察⼈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依「公務⼈員任⽤法」第26條及「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官對於配偶、三親等(⼆親等)以內⾎親、姻親及共同⽣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陞遷、調動及其他⼈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會聘⽤副研究員每⽉待遇依「聘⽤⼈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員俸點⽀給報酬標準表」及「本會及所屬機關聘⽤⼈員聘僱⼈員進⽤及評核作業要點」⾃424薪點起敘(⽉酬標準:依個⼈條件敘薪,每⽉約新臺幣68,857~94,516元,單⼀薪俸,無任何加給或津貼)。 聘⽤期限: ⼀、初聘:聘⽤報到⽇⾄114年12⽉31⽇。 ⼆、續聘:依⼯作表現得予續聘⼀年。
聯絡方式
一、報名⽅式:採線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格式請⾃本會網站http://www.fsc.gov.tw/「便⺠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本會徵才之空⽩履歷表」之約聘僱⼈員履歷表)、最⾼學歷證件(如係國外學歷證件,應檢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之影本)、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需為全職⼯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與英檢證書(如有)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傳(約1千字)(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4年1⽉14⽇下午5時前⾄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 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A2NA==。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中英文筆試及⾯試,錄取與否概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 額4名,候補期間⾄114年3⽉31⽇⽌。 三、聯絡電話:02-89680240李⼩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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