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管理員
公告日 | 114/01/06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6 ~ 114/0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850號)。 |
工作內容 | (一)零用金業務 (二)勞健保業務。 (三)財產及物品管理業務。 (四)場地租借及電費儲值業務。 (五)勞務役工作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限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且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具電腦操作知能,且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07-3859591 轉510 人事室蔡主任(報名甄選事宜)、分機320 總務處陳主任(工作內容)。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零用金業務 (二)勞健保業務。 (三)財產及物品管理業務。 (四)場地租借及電費儲值業務。 (五)勞務役工作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且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具電腦操作知能,且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3859591 轉510 人事室蔡主任(報名甄選事宜)、分機320 總務處陳主任(工作內容)。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