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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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6 ~ 114/01/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環境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環境工程類科相關科系(考選部規定之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工程系土木組、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科學、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河海工程、建築、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系林產組、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環境暨資源、園藝、資源環境、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訊科技、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環境衛生、醫學技術、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4年1月9日(四)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人事室收。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網頁徵才資訊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413&parentpath=0,10401或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網頁訊息公告 https://crcc.tycg.gov.tw/自行下載。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工作經驗證明。 (六)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影本一份。 (七)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三、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 七、待遇:每月薪資五等280薪點(約37,800元/月,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並享有勞保、健保。 八、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正式上班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另經本機關試用3個月,經本機關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一、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 聯絡資訊:03-3865711#701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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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環境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環境工程類科相關科系(考選部規定之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業安全衛生、工業設計、公共工程系土木組、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科學、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河海工程、建築、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系林產組、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環境暨資源、園藝、資源環境、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訊科技、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環境衛生、醫學技術、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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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4年1月9日(四)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人事室收。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網頁徵才資訊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413&parentpath=0,10401或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網頁訊息公告 https://crcc.tycg.gov.tw/自行下載。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工作經驗證明。 (六)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影本一份。 (七)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三、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 七、待遇:每月薪資五等280薪點(約37,800元/月,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並享有勞保、健保。 八、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正式上班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另經本機關試用3個月,經本機關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一、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 聯絡資訊:03-3865711#701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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