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個案管理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1/06
刊登起迄日 114/01/06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職稱 個案管理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約用人員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明德戒治分監(臺南市山上區玉峰里新生山莊1-2號) 配合機關業務推動需求,不定期返回本監:召開相關會議或參加教育訓練等)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1號)。
工作內容 •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矯正機關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約用人員。 (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轉介及追蹤事宜。 (如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詳細資料請參看至本監網站下載https://www.tnp.moj.gov.tw/314653/314744/314745/1548110/post
資格條件 •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 點規定。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者。 •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者尤佳。 •經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聯絡方式 • 本案承辦人:蕭佳律教誨師。 • 聯絡電話:06-2781116#602。 •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 相關甄選簡章+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監網站下載https://www.tnp.moj.gov.tw/314653/314744/314745/1548110/post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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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職稱

個案管理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約用人員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矯正機關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約用人員。 (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轉介及追蹤事宜。 (如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詳細資料請參看至本監網站下載https://www.tnp.moj.gov.tw/314653/314744/314745/1548110/post

資格條件

•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 點規定。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者。 •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者尤佳。 •經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聯絡方式

• 本案承辦人:蕭佳律教誨師。 • 聯絡電話:06-2781116#602。 •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 相關甄選簡章+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監網站下載https://www.tnp.moj.gov.tw/314653/314744/314745/1548110/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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