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1/07
刊登起迄日 114/01/06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民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限制轉調、特考特用,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配合人事總處電子化政策,採行線上報名: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以下資料請整合成1各PDF檔案: 1.簡式履歷表(請附照片及簡要自傳)、2.現職派令、3.現職銓審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證書、6.考試及格證書、7.證照(如英檢證書,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或登載資料不完整、上傳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人員未能離職,本職缺逕予取消。 三、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聯絡電話(05)3711106分機231人事室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民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限制轉調、特考特用,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配合人事總處電子化政策,採行線上報名: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以下資料請整合成1各PDF檔案: 1.簡式履歷表(請附照片及簡要自傳)、2.現職派令、3.現職銓審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證書、6.考試及格證書、7.證照(如英檢證書,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或登載資料不完整、上傳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人員未能離職,本職缺逕予取消。 三、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聯絡電話(05)3711106分機231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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