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
技士

公告日 114/01/07
刊登起迄日 114/01/06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大學總務處分區總務組(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工作內容 (一) 校舍電機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發包、訂約、施工期間督導、變更、驗收、結算及預算編列。 (二) 電氣、衛生給排水、空調、電梯、通訊、電機運轉設施等電力相關系統之操作維護保養管理。 (三) 電子教學設施及電力技工維修勤務分配與督導事宜。 (四) 能源管理及節能減碳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之人員。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五)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學習用心、能配合任務需要(例如工程進行),熟悉空調水電保養維修或建築裝修為佳。 (六)具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技術士或採購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七、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分區總務組技士〉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1705,黃小姐。 (二)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 1.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一般)(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履歷表書寫)。 7.其他: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繳)。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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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校舍電機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發包、訂約、施工期間督導、變更、驗收、結算及預算編列。 (二) 電氣、衛生給排水、空調、電梯、通訊、電機運轉設施等電力相關系統之操作維護保養管理。 (三) 電子教學設施及電力技工維修勤務分配與督導事宜。 (四) 能源管理及節能減碳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之人員。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五)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學習用心、能配合任務需要(例如工程進行),熟悉空調水電保養維修或建築裝修為佳。 (六)具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技術士或採購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七、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分區總務組技士〉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1705,黃小姐。 (二)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 1.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一般)(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履歷表書寫)。 7.其他: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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