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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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6 ~ 114/01/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賈桃樂學習主題館官網 二、協助賈桃樂學習主題館策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操作。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者請下載應徵表格,填寫完畢後請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email protected]。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將先行資格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表格不合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82陳小姐,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1200曾科長。 五、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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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賈桃樂學習主題館官網 二、協助賈桃樂學習主題館策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操作。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者請下載應徵表格,填寫完畢後請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email protected]。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將先行資格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表格不合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82陳小姐,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1200曾科長。 五、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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