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約僱技術員(預估缺)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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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6 ~ 113/1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預估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 1. 規劃與維護本市汽機車停車格、辦理停車管理業務、規劃路邊停車收費。 2. 辦理公有路邊收費停車申訴業務。 3. 辦理本市停車場登記證之核發及管理。 4. 協助交通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月薪37,800元 (三)預估缺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二、具備汽車(普通小型車)及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三、具資訊處理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1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汔(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相關證件(若檢附工作證明文件,請註明服務工作內容)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請依序排列),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停車管理工程科約僱技術員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王小姐[email protected](03-3322101轉6854)。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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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約僱技術員(預估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 規劃與維護本市汽機車停車格、辦理停車管理業務、規劃路邊停車收費。 2. 辦理公有路邊收費停車申訴業務。 3. 辦理本市停車場登記證之核發及管理。 4. 協助交通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月薪37,800元 (三)預估缺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二、具備汽車(普通小型車)及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三、具資訊處理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1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汔(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相關證件(若檢附工作證明文件,請註明服務工作內容)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請依序排列),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停車管理工程科約僱技術員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王小姐[email protected](03-3322101轉6854)。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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