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視察

公告日 114/01/07
刊登起迄日 114/01/06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視察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8職等或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1.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 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交叉口)
工作內容 1. 檔案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協調解釋及法規資料蒐整業務之規劃及推動、契約文件審核。 2. 行政救濟及國家賠償事件協助處理。 3. 業務相關之法律研析及諮詢。 4. 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大學院校法律系(所)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 具備法制實務或行政救濟經驗3年以上承辦經驗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項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2.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2月14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3. 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人:秘書室魏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64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6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視察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8職等或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檔案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協調解釋及法規資料蒐整業務之規劃及推動、契約文件審核。 2. 行政救濟及國家賠償事件協助處理。 3. 業務相關之法律研析及諮詢。 4. 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大學院校法律系(所)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 具備法制實務或行政救濟經驗3年以上承辦經驗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項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2.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2月14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3. 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人:秘書室魏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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