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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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7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連江縣 |
工作地點 | 209002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 220 號(馬祖航空站-南竿機場) |
工作內容 | 1.辦理航站土木及建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以下學歷或經歷資格條件,且有證明文件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履歷填寫及證明文件上傳。 (二)上傳資料:含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有受過相關訓練課程或相關專業訓練、或具有英檢資格者均請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三)甄選方式:經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至本站實務訓練報到前1日止。 (六)待遇:職務薪點280點,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與所屬機關服務山僻離島地區聘用及約僱人員支報酬表僱用,薪點折合率以169.9元計(折合新臺幣47,572元)。 (七)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另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略以,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即取得身分證)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 (八)聯絡人:馬祖航空站蘇小姐/曹先生,電話0836-26502,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連江縣
工作內容
1.辦理航站土木及建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以下學歷或經歷資格條件,且有證明文件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履歷填寫及證明文件上傳。 (二)上傳資料:含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有受過相關訓練課程或相關專業訓練、或具有英檢資格者均請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三)甄選方式:經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至本站實務訓練報到前1日止。 (六)待遇:職務薪點280點,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與所屬機關服務山僻離島地區聘用及約僱人員支報酬表僱用,薪點折合率以169.9元計(折合新臺幣47,572元)。 (七)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另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略以,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即取得身分證)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 (八)聯絡人:馬祖航空站蘇小姐/曹先生,電話0836-26502,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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