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專案助理(預估缺)

公告日 114/01/07
刊登起迄日 114/01/07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專案助理(預估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一) 本校地址:336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 (二) 本校網址:http://www.lfsh.tyc.edu.tw/。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教務處推動落實課綱行政業務為主。 (二) 協助整理高國中新課網之總體課程計畫及彈性活動時間課程。 (三) 協助辦理教務處推動課程評鑑、觀課及議課。 (四) 協助辦理教務處教學組及註冊組業務。 (五) 協助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 (三)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情事者。 (四)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並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 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具備操作Word(文章編排、圖片、段落處理等)、Excel(成績計算)、e-mail等文書編輯處理及網際網路(寄送e-mail及基本網路安全概念)等應用能力。 (六) 具有效身心障礙證明者、相關研究計畫或活動規劃、執行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聯絡人: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侯主任、工作內容請洽教務處廖主任。 (二) 聯絡電話:03-3825585轉710或210。 (三) 報名日期與方式:即日起至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止,檢齊有關證件以掛號於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寄(送)達本校(336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18號,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專案助理);如親送或委託送件得於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送達本校警衛室或人事室。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選;審查結果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四)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人員性質屬於定期性或輔助性人力,若計畫結束應相對減列;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年度計畫、預算續核定時,工作績效經學校考核優異者,優先續僱。 (五) 薪資待遇:每月支給報酬新台幣37,800元,惟須扣除勞保、健保、提繳退休金個人自付等費用。 (六) 繳驗表件:報考人請繳交下列證件正、影本各1份,並用A4紙張影(列)印,依序裝訂成冊:(1)簡歷表(請貼妥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照片,詳如附件一)。(2)切結書表件正本(詳如附件二)。(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5)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七) 甄選日期: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將另以電話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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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專案助理(預估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教務處推動落實課綱行政業務為主。 (二) 協助整理高國中新課網之總體課程計畫及彈性活動時間課程。 (三) 協助辦理教務處推動課程評鑑、觀課及議課。 (四) 協助辦理教務處教學組及註冊組業務。 (五) 協助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 (三)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情事者。 (四)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並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 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具備操作Word(文章編排、圖片、段落處理等)、Excel(成績計算)、e-mail等文書編輯處理及網際網路(寄送e-mail及基本網路安全概念)等應用能力。 (六) 具有效身心障礙證明者、相關研究計畫或活動規劃、執行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聯絡人: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侯主任、工作內容請洽教務處廖主任。 (二) 聯絡電話:03-3825585轉710或210。 (三) 報名日期與方式:即日起至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止,檢齊有關證件以掛號於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寄(送)達本校(336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18號,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專案助理);如親送或委託送件得於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送達本校警衛室或人事室。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選;審查結果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四)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人員性質屬於定期性或輔助性人力,若計畫結束應相對減列;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年度計畫、預算續核定時,工作績效經學校考核優異者,優先續僱。 (五) 薪資待遇:每月支給報酬新台幣37,800元,惟須扣除勞保、健保、提繳退休金個人自付等費用。 (六) 繳驗表件:報考人請繳交下列證件正、影本各1份,並用A4紙張影(列)印,依序裝訂成冊:(1)簡歷表(請貼妥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照片,詳如附件一)。(2)切結書表件正本(詳如附件二)。(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5)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七) 甄選日期: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將另以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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