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勞工安全管理員

公告日 114/01/07
刊登起迄日 114/01/07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職稱 勞工安全管理員
職系 職業安全衛生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工作內容 1.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制度研訂及執行。 2.辦理勞工職業災害預防及督導中隊職業災害調查。 3.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4.辦理勞工機械設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訓練。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職業安全衛生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調任時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4.熟諳ㄧ般行政管理、勞動管理、行政法、民刑法等專業知能,熟悉電腦操作、資訊運用及文書處理。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請於114年1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影本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2.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必要時得舉行業務測驗,面試甄審或測驗之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 本職缺正取1名,另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職務列等、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惟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確定後,於本處網頁公告(https://www.tyoem.gov.tw/)。 4.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3)3381-900分機61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職稱

勞工安全管理員

職系

職業安全衛生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制度研訂及執行。 2.辦理勞工職業災害預防及督導中隊職業災害調查。 3.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4.辦理勞工機械設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訓練。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職業安全衛生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調任時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4.熟諳ㄧ般行政管理、勞動管理、行政法、民刑法等專業知能,熟悉電腦操作、資訊運用及文書處理。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請於114年1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影本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2.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必要時得舉行業務測驗,面試甄審或測驗之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 本職缺正取1名,另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職務列等、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惟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確定後,於本處網頁公告(https://www.tyoem.gov.tw/)。 4.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3)3381-900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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