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約僱書記
公告日 | 114/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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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7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管理、委管、綠美化業務。 (二)協辦文書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三)具為民服務溝通能力,個性主動積極負責且具有耐心。 (四)具有財產業務法規基本概念或相關國產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採通訊(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或現場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填寫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2吋相片)、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已役畢請加附退伍令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於114年1月13日前送達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1棟,信封收件人:彭小姐),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及應徵職務。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本次徵才聯絡人:彭小姐,電話:03-8339399轉211。 (五)薪酬等級:月支報酬新台幣30316元 (六)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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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管理、委管、綠美化業務。 (二)協辦文書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三)具為民服務溝通能力,個性主動積極負責且具有耐心。 (四)具有財產業務法規基本概念或相關國產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或現場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填寫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2吋相片)、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已役畢請加附退伍令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於114年1月13日前送達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1棟,信封收件人:彭小姐),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及應徵職務。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本次徵才聯絡人:彭小姐,電話:03-8339399轉211。 (五)薪酬等級:月支報酬新台幣30316元 (六)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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