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管理師
| 公告日 | 114/01/0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7 ~ 114/01/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
| 職稱 | 管理師 |
| 職系 | 資訊處理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
| 工作內容 | 1、網站及系統之管理維護及諮詢等相關業務。 2、資訊相關系統設備與資料庫維護管理及教育訓練。 3、協助導入及執行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資訊系統稽核與安全性檢測。 4、年度資訊計畫擬定、概算編制及執行情形控管。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尤佳。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職務,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3、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服務熱忱,具資通安全證照者尤佳。 4、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7.具採購證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職缺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257-1207轉196(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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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網站及系統之管理維護及諮詢等相關業務。 2、資訊相關系統設備與資料庫維護管理及教育訓練。 3、協助導入及執行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資訊系統稽核與安全性檢測。 4、年度資訊計畫擬定、概算編制及執行情形控管。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尤佳。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職務,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3、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服務熱忱,具資通安全證照者尤佳。 4、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7.具採購證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職缺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257-1207轉196( EMail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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