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公職社工師(人團科約聘職代)(III)
公告日 | 114/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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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7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公職社工師(人團科約聘職代)(III)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社區工作推動、社區發展協會會務管理及輔導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之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三) 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四)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69632/post 請貼照片並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 2.切結書(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69632/post )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5.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6.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7.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敘明「應徵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公職社工師(聘用職代)」,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職務列等:以聘用人員六等1階280薪點進用(月薪 新臺幣 37,800元) 2.聘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3月27日止(請假人員預計留職停薪至117年1月21日,屆時實際聘用期間依人員申請狀況調整之)。 3.報名截止日期:114 年 1 月 13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6.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公職社工師(人團科約聘職代)(III)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社區工作推動、社區發展協會會務管理及輔導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之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三) 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四)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69632/post 請貼照片並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 2.切結書(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69632/post )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5.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6.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7.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敘明「應徵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公職社工師(聘用職代)」,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職務列等:以聘用人員六等1階280薪點進用(月薪 新臺幣 37,800元) 2.聘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3月27日止(請假人員預計留職停薪至117年1月21日,屆時實際聘用期間依人員申請狀況調整之)。 3.報名截止日期:114 年 1 月 13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6.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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