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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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8 ~ 114/01/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金門縣 |
工作地點 |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自強路2之1號 |
工作內容 | 1.退除役官兵(眷屬)全般服務照顧工作之推動與執行。 2.退除役官兵(眷屬)權益維護、急難救助等工作。 3.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工作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曾具任職於服務機構經驗者尤佳。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報名方式: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處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參加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 2.應檢附資料:(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任職經歷證明影本(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5)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3.甄選方式: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擾通知參加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送)。 4.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5.薪資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新臺幣43,525元整。 6.通信報名地址: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自強路2之1號;聯絡電話:082-332062#309;聯絡人:黃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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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退除役官兵(眷屬)全般服務照顧工作之推動與執行。 2.退除役官兵(眷屬)權益維護、急難救助等工作。 3.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工作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曾具任職於服務機構經驗者尤佳。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處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參加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 2.應檢附資料:(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任職經歷證明影本(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5)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3.甄選方式: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擾通知參加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送)。 4.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5.薪資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新臺幣43,525元整。 6.通信報名地址: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自強路2之1號;聯絡電話:082-332062#309;聯絡人: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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