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08
刊登起迄日 114/01/08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至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工作內容 承辦中(低收)收入業務、兒童及少年及婦女福利、特殊境遇生活扶助、好孕車資補助、水源回饋金意外險申請、低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市民醫療補助、第五類健保、急難救助及急難紓困、新住民關懷站及新住民活動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2.具備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並能配合加班。 3.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324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社會人文課約僱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及自傳(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4。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六、薪資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七、本所有提供宿舍。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至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承辦中(低收)收入業務、兒童及少年及婦女福利、特殊境遇生活扶助、好孕車資補助、水源回饋金意外險申請、低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市民醫療補助、第五類健保、急難救助及急難紓困、新住民關懷站及新住民活動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2.具備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並能配合加班。 3.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324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社會人文課約僱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及自傳(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4。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六、薪資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七、本所有提供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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