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專任助理(漁業科技與管理系)

公告日 114/01/08
刊登起迄日 114/01/07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漁業科技與管理系)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七、工作地址:本校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八、待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力約用注意事項」薪資支給標準敘薪,碩士級專任助理人員,月支數額為新臺幣41,500元整。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07月31日止,視計畫需要及工作表現續聘。 五、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計畫執行相關活動,如計畫報告撰寫、彙整計畫相關資料、計畫相關活動執行、行政業務規劃等事項。 (二)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資格條件 一、職缺:專任助理1名。 二、名額:擇優正取1人。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熟悉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三)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 需兼具珊瑚與寄生橈足類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五) 具有計畫撰寫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獨立思考等能力。 (六) 具備潛水執照。 (七) 具有執行計畫經驗者尤佳。 (八)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九)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811213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漁業科技與管理系鄭有容老師收),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一)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 聯絡電話: 07-3617141轉(23506),(漁管系鄭有容研究室)(鄭有容老師)。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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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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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7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漁業科技與管理系)

職系

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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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07月31日止,視計畫需要及工作表現續聘。 五、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計畫執行相關活動,如計畫報告撰寫、彙整計畫相關資料、計畫相關活動執行、行政業務規劃等事項。 (二)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資格條件

一、職缺:專任助理1名。 二、名額:擇優正取1人。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熟悉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三)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 需兼具珊瑚與寄生橈足類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五) 具有計畫撰寫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獨立思考等能力。 (六) 具備潛水執照。 (七) 具有執行計畫經驗者尤佳。 (八)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九)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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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4年01月17日(星期五)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811213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漁業科技與管理系鄭有容老師收),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一)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 聯絡電話: 07-3617141轉(23506),(漁管系鄭有容研究室)(鄭有容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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