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組員
公告日 | 114/01/0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7 ~ 114/01/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1號(農業科技園區) |
工作內容 | 1.大學院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或調任資格人員。 3.會計審計職系及財稅金融職系人員優先。 4.熟悉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系統(SBA)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情事者。 |
資格條件 | 1.辦理主計業務相關工作 2.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1月1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含自傳)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與職務相關之證照、語文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現職審定函及派令、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就擇適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次徵才得候補若干名(不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本次擇優候補者,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 4.聯絡電話08-7741013人事室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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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大學院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或調任資格人員。 3.會計審計職系及財稅金融職系人員優先。 4.熟悉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系統(SBA)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情事者。
資格條件
1.辦理主計業務相關工作 2.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1月1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含自傳)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與職務相關之證照、語文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現職審定函及派令、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就擇適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次徵才得候補若干名(不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本次擇優候補者,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 4.聯絡電話08-7741013人事室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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