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科員

公告日 114/01/08
刊登起迄日 114/01/07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5號
工作內容 1.本府各局處之法規制(訂)、修正、廢止事項等法制作業會辦案件。 2.本府各局處契約會辦案件。 3.本府訴願業務。 4.本府國家賠償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勿參加投件。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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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本府各局處之法規制(訂)、修正、廢止事項等法制作業會辦案件。 2.本府各局處契約會辦案件。 3.本府訴願業務。 4.本府國家賠償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勿參加投件。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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