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技工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08/29 ~ 113/12/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院首長、局長民意信箱陳情案件登錄、分辦及追蹤列管。 (二) 文書繕發等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四) 任職期間無不良紀錄者。 (五) 具文書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 1、有意願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13年12月15日(星期日)前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局(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文檔)」字樣),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職缺有效期間內,填寫履歷,以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職缺,並上傳下列文件。 2、應檢附文件: (1)技工甄選報名表1份(線上作業方式者免附,採郵寄報名者,報名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 https:/www.dgpa.gov.tw/下載)。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另依規定本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局技工;對於本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四) 薪資:依技工工友工餉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附則及服務年資等經核定支給(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2210元至3萬8110元)。 (五) 聯絡人:秘書室事務科蔡小姐 (電話:02-2349-63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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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08/29 ~ 113/12/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院首長、局長民意信箱陳情案件登錄、分辦及追蹤列管。 (二) 文書繕發等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四) 任職期間無不良紀錄者。 (五) 具文書業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 1、有意願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13年12月15日(星期日)前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局(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文檔)」字樣),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職缺有效期間內,填寫履歷,以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職缺,並上傳下列文件。 2、應檢附文件: (1)技工甄選報名表1份(線上作業方式者免附,採郵寄報名者,報名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 https:/www.dgpa.gov.tw/下載)。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另依規定本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局技工;對於本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四) 薪資:依技工工友工餉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附則及服務年資等經核定支給(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2210元至3萬8110元)。 (五) 聯絡人:秘書室事務科蔡小姐 (電話:02-2349-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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