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書記
公告日 | 114/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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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7 ~ 114/0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12號3-4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
工作內容 | 1.公文、表報及書狀監印。 2.印信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具電腦操作能力。 3、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具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聯絡方式 | 1.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或Email恕不受理),請於114年1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等影本。 2.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綜合行政職系書記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5.聯絡電話:02-29355369轉505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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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7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公文、表報及書狀監印。 2.印信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具電腦操作能力。 3、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具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或Email恕不受理),請於114年1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等影本。 2.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綜合行政職系書記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5.聯絡電話:02-29355369轉505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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