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技工
| 公告日 | 114/01/0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8 ~ 114/01/2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
| 職稱 | 技工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技工俸點110-170(月支報酬31,030 ~38,110元)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
| 工作內容 | (一) 主要負責服務台業務,包含指引民眾申辦地政業務、協助填寫各類土地登記申請書、謄本申請書、回答問題、接聽電話及整理郵寄案件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應為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 (二)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日期:請於114年1月24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技工甄選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詳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須經服務機關認證)。 5、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所需求時,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四)、本所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3)4917647#415,聯絡人:廖小姐。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技工俸點110-170(月支報酬31,030 ~38,11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主要負責服務台業務,包含指引民眾申辦地政業務、協助填寫各類土地登記申請書、謄本申請書、回答問題、接聽電話及整理郵寄案件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應為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 (二)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請於114年1月24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技工甄選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詳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須經服務機關認證)。 5、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所需求時,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四)、本所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3)4917647#415,聯絡人:廖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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