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研究助理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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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09/02 ~ 113/11/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職稱 | 研究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本館人類學組(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
工作內容 | (1)考古學標本採集、分類整理、保存、維護等典藏工作。 (2)獨立進行考古學相關學術研究。 (3)協助建置標本蒐藏資料庫。 (4)考古學科普教育與展示推廣等。 (5)其他有關本館活動之彙辦及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若具有雙重國籍者,請於報名時附聲明書告知(如附件)。 (2)國內外大學考古學相關研究所,獲碩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者(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 (3)具有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或考古相關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標本蒐藏管理經驗尤佳,請檢附工作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 (4)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至 33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事者。 |
聯絡方式 | 報名期限:公告期間至113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五、預定起聘日期:視甄審、審查進度而定。 六、聯絡方式:請於期限內檢附資料以掛號寄達「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人類學組啟」(地址: 404023臺中市北區館前路 1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助理」,並電洽 04-23226940分機 323確認。 七、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提供居留證資料者須再附護照影本(具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檢附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2)履歷 (請附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含學、經歷、特殊表現(得獎或認證)、學術著作列表。 (3)碩士(含)以上學歷證件及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面試時查驗學歷證件正本,若為國外學歷者,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查驗證明,始予採認)。 (4)碩士或博士論文。 (5)工作證明:與考古相關之工作證明。 (6)計畫書:就工作項目提供未來工作規劃與研究計畫。 (7)推薦函二封:請推薦人於截止日前,直接寄送人類學組(其中一封來自論文指導教授)。 (8)發表相關研究論文。 (9)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之英文檢定及格者尤佳,並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以上第一項至第八項文件均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 七、聯絡人:人類學組曾小姐,聯絡電話:04-23226940轉 323,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八、甄審方式:經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通知,來館參加二階段複審(演講、面試)。 備註: 一、詳情請至本館網站查看,網址:https://www.nmns.edu.tw。 二、應徵所送資料如需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附足資回郵及信封(請註明退還徵才證明文件),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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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09/02 ~ 113/11/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職稱
研究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考古學標本採集、分類整理、保存、維護等典藏工作。 (2)獨立進行考古學相關學術研究。 (3)協助建置標本蒐藏資料庫。 (4)考古學科普教育與展示推廣等。 (5)其他有關本館活動之彙辦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若具有雙重國籍者,請於報名時附聲明書告知(如附件)。 (2)國內外大學考古學相關研究所,獲碩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者(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 (3)具有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或考古相關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標本蒐藏管理經驗尤佳,請檢附工作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 (4)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至 33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事者。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公告期間至113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五、預定起聘日期:視甄審、審查進度而定。 六、聯絡方式:請於期限內檢附資料以掛號寄達「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人類學組啟」(地址: 404023臺中市北區館前路 1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助理」,並電洽 04-23226940分機 323確認。 七、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提供居留證資料者須再附護照影本(具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檢附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2)履歷 (請附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含學、經歷、特殊表現(得獎或認證)、學術著作列表。 (3)碩士(含)以上學歷證件及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面試時查驗學歷證件正本,若為國外學歷者,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查驗證明,始予採認)。 (4)碩士或博士論文。 (5)工作證明:與考古相關之工作證明。 (6)計畫書:就工作項目提供未來工作規劃與研究計畫。 (7)推薦函二封:請推薦人於截止日前,直接寄送人類學組(其中一封來自論文指導教授)。 (8)發表相關研究論文。 (9)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之英文檢定及格者尤佳,並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以上第一項至第八項文件均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 七、聯絡人:人類學組曾小姐,聯絡電話:04-23226940轉 323,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八、甄審方式:經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通知,來館參加二階段複審(演講、面試)。 備註: 一、詳情請至本館網站查看,網址:https://www.nmns.edu.tw。 二、應徵所送資料如需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附足資回郵及信封(請註明退還徵才證明文件),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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