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1/08
刊登起迄日 114/01/08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教務處
工作內容 1.辦理每年度「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收件、申請資料審查、成果收件及教育部教學彈薪資料統計等事宜。 2.每年度「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獎勵金發放作業 3.教學成效評鑑題項2-1、2-2、2-3收件與資料審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2.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3.具主動服務之熱忱、擅長協調溝通、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備、可獨立作業。 4.熟諳電腦office作業軟體及統計軟體基礎(Word、Excel、PowerPoint、SPSS)。 5.具學校、政府機關行政經歷。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1月14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行政組員(A)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每年度「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收件、申請資料審查、成果收件及教育部教學彈薪資料統計等事宜。 2.每年度「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獎勵金發放作業 3.教學成效評鑑題項2-1、2-2、2-3收件與資料審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2.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3.具主動服務之熱忱、擅長協調溝通、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備、可獨立作業。 4.熟諳電腦office作業軟體及統計軟體基礎(Word、Excel、PowerPoint、SPSS)。 5.具學校、政府機關行政經歷。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1月14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行政組員(A)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