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聘用助理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6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聘用助理
職系
職等 聘用六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辦公室(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
工作內容 1.辦理農民發展休閒事業相關輔導業務。 2.休閒農業旅遊相關計畫推動與管理。 3.休閒農業相關法規及審查表單研修、法令解釋與函釋系統更新。 4.休閒農場審查督導與休閒農業區輔導督導。 5.休閒農業4.0白皮書及研訂休閒農業法可行性評估。 6.休閒農業法規講習。 7.協處國土計畫法等他部會涉及休閒農業之相關法規事宜。 8.協辦國土計畫法施行後相關法規研修業務。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男女不拘,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2.國內外農業、觀光、休閒、健康管理、行銷、法律、地政或公共行政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且具下列經驗者之一: (1)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助理)。 2.意者請填具應徵人員履歷表 (請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ardswc.gov.tw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2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3.聘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按月支薪50,760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4.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曾小姐電 話:049-234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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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聘用助理

職系

職等

聘用六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農民發展休閒事業相關輔導業務。 2.休閒農業旅遊相關計畫推動與管理。 3.休閒農業相關法規及審查表單研修、法令解釋與函釋系統更新。 4.休閒農場審查督導與休閒農業區輔導督導。 5.休閒農業4.0白皮書及研訂休閒農業法可行性評估。 6.休閒農業法規講習。 7.協處國土計畫法等他部會涉及休閒農業之相關法規事宜。 8.協辦國土計畫法施行後相關法規研修業務。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男女不拘,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2.國內外農業、觀光、休閒、健康管理、行銷、法律、地政或公共行政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且具下列經驗者之一: (1)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助理)。 2.意者請填具應徵人員履歷表 (請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ardswc.gov.tw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2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3.聘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按月支薪50,760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4.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曾小姐電 話:049-234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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