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組長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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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6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屏東縣枋寮鄉新龍村義民路3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工程、財務、勞務採購、招標等事宜及總務處庶務組相關事務。 二、相關公務報表填報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之相關職系亦可,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及工程採購招標相關實務經歷尤佳。 四、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報名,現場或通訊報名者恕不受理,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將以下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瞄同一個PDF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8年至112年),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七)語言能力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八) 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者免附)。 詳如甄選簡章,對本簡章相關諮詢,請於上班時間洽08-8782095分機26人事室(甄選事宜)或分機14總務處(工作內容)。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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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程、財務、勞務採購、招標等事宜及總務處庶務組相關事務。 二、相關公務報表填報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之相關職系亦可,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及工程採購招標相關實務經歷尤佳。 四、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現場或通訊報名者恕不受理,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將以下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瞄同一個PDF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8年至112年),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七)語言能力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八) 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者免附)。 詳如甄選簡章,對本簡章相關諮詢,請於上班時間洽08-8782095分機26人事室(甄選事宜)或分機14總務處(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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